发布时间:2024-02-29 来源:组委会
2月27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。其中提出到2027年,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,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,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%以上,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,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,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%以上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,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。
《意见》首次将储能与电网调峰、智能化调度并列,作为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,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。
文件提到推进储能能力建设,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,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,优化电力输、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,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,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。
在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方面,文件提出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电力市场。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,支持调节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获取收益。按照“谁受益、谁承担”的原则,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。
健全储能价格形成机制。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综合考虑系统净负荷曲线变化特征,动态优化时段划分和电价上下浮动比例,通过实施尖峰电价等手段提高经济激励水平,引导用户侧参与系统调节。
建立健全电力系统调峰、储能和智能化调度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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